话说西安某厂有一小伙周某,二十八岁仍无对象,家人亲友无不为之着有急。
一天傍晚,周某下班途中,忽闻路边有抽泣声。觅声望去,见是一位姑娘。周某心中一动,忙问情由。姑娘欲言又止,周某再三询问,姑娘才道出:“因同家人吵架,被赶出门外,走投无路,还不如死了”。周某闻言略加思考说:“咱俩交个永久的朋友,你和我妈先住在一起……”姑娘
羞答答地点了点头。周某大喜,暗自思忖:“天助我也!不花分文,媳妇送上了门”。又问详情,姑娘道:姓王名小红,家住龙首村二十八号。周某喜形于色,嘱咐姑娘见到家人要如此这般地讲,姑娘微笑应允。
两人回到周家,周某对父母说:“这是我的对象王小红,我俩已谈了半年,准备办事”。家人闻知,喜打心来,待姑娘为座上宾。这姑娘嘴甜如蜜,十分勤快,不是扫地,就是擦窗,刚洗完衣服,又拆洗被褥,几天就将周家收拾得井井有条,焕然一新。家人称赞,周某也洋洋自得。
第四天,周父忽然来厂将周某唤回家中,但见桌上的十四时电视机、收音机、电子计算器以及立柜里的毛料衣物,连同那“未婚妻”都不翼而飞。周某大惊失色,忙奔龙首村二十八号去找,哪有什么“王小红”。至此,周某才如梦初醒。
(苏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