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有位精神振奋的年轻人,迎着凛冽的寒风,急急忙忙地奔波在宝鸡市大街上,紧紧张张地为附近工厂送货。这个青年名叫刘红光,是经二路商店第一门市部的推销员。他在今年头一个月就为商店推销商品六十多种,价值达一万三千多元,超过任务一倍多。
谁能想到半年以前,他还是一个不受门市部欢迎的后进青年呢!
一九八一年初,小刘被分配到门市部当了营业员。他工作吊儿郎当,不遵守柜台纪律,有时,还同顾客打架骂仗。一次,他见雪花膏的铁皮包装桶漂亮,雪花膏一卖完就把桶拿走了。门市部主任批评他,他赌气花了十六元二角钱买来一整桶雪花膏,说:“这个桶总该是我的了吧。”有意跟领导憋气。
去年七月,门市部主任找他谈话说,你工作表现不好,各组都不愿要你,你看咋办?干脆你负责推销商品吧。咱们订个合同,有奖有罚。七月底,他正式同门市部签订了承包奖罚合同。合同规定:从一九八二年八月到八三年七月,要完成推销任务八万元,每月六千五百元。完成了拿商店平均奖;完成一半以上免奖,发原工资;不足一半扣发百分之二十的工资。
合同签订后,小刘暗下决心:我为啥不能长长志气?今后一定要做出成绩来,补一补进店一年多的不足。从此,他一早到商店报个到,就跑工厂联系推销业务。他送货到家,服务态度和蔼,冷脸变成了笑脸。他还主动同一些工厂建立固定关系,厂里需要什么,只需造一个表给他,他就负责配齐,送到单位,并保退保换。有几次,一些厂需要的乳胶管、刷子、鞋等,店里缺货,他跑到别的商店买来,原价转给。有的用户说,小刘既是商店的推销员,也是咱的义务采购员。由于他服务周到,半年来已有十三家工厂同他建立了关系,先后购买商品七百多种,价值六万八千多元。
小刘变了,变得勤快、热情。商店领导夸他,鼓励他。职工们都说,承包责任制使小刘变了样。
本报特约记者 胡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