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俞
妇女生女孩何罪之有?!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封建陈腐观念。今天,在某些人身上恐怕仍有所反映。因生女而对妻子毒打,凌辱者有之,闹离婚和溺婴者亦有之。由此被法律制裁者,也时有所闻。生男育女,人之常情。社会要发展,人类要繁衍,此乃常识也。试想,大千世界,荡荡乾坤,男性泛滥而女子无存,岂止是荒唐之极?也不仅是一家一户“绝后”而已。
我国在遭到人口膨胀报复,国民经济失去平衡后,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施计划生育大法,这是现阶段使中华民族赖以生存、昌盛的出路之一。这项决策利国利民,深得人心。
奉劝那些只重生男不想生女,而虐待生女的妻子的丈夫,应及时收敛,改弦更张。时代不同了,妇女再不是逆来顺受的奴仆,她们的正当权益和人身自由是受国法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