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群众办事,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必须区别轻重缓急,首先办好那些职工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最容易影响团结、影响群众生产、工作情绪的事。
这几年,子女就业和住房分配是企业里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我们公司过去在招工、分房中,大部分是合理的,但也有个别人搞不正之风,以至造成一些符合条件的职工,其子女不能招工,其家庭分不到应分的房屋。我们工会经过研究,决心通过职代会办好这方面的事。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先后有两幢家属楼建成,共一百二十九套住房。而申请住房的职工达四百三十九户。为了搞好这两幢楼的分配,我们安排在公司八届三次职代会上讨论通过了职工住房分配条例,对住房条件、住房面积、分配办法和抵制不正之风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还民主产生了分房委员会,规定了三榜定案的分房办法。这样,这两幢楼的住房分配进行得很顺利,搬进新房的工人有九十三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七十二。同时,对知识分子也作了必要的照顾。职工普遍满意。一个老工人被分到二楼三居室的房屋,高兴地对工会干部说:“我真没想到分得这么好!看到支部书记住六楼,我一个普通工人住二楼,真从心里感激党。”
一九八一年,上级分配给我们公司五十二名内招指标,而当时下乡和待业的职工子女共有九百六十名。不少职工来到工会,对能否公平合理进行招工表示耽心,要求将招工条件公布于众,实行群众监督。我们及时向党委作了汇报,提出了建议。党委很支持我们,明确要求公司领导在招工中做到“三不”(不许愿、不说情、不批条),由于招工小组不受干拢,秉公办事,终于公平合理地搞好了这次招工工作。职工们高兴地说:“过去是有‘门路’子女上班,无能耐的子女靠边,如今是民主招工看条件,‘门路’从此不灵验。”今年五月,我们公司从部队复员回来四十一名职工子弟,要分配当电工和粉刷工。究竟如何分配,引起很大议论。有的说:“电工还不是分给干部子弟,工人的孩子只能当粉刷工。”还有的托人为自己的孩子说情。我们同行政研究,采取了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分配的办法。把考试总成绩在前十三名的都分配当了电工,其中有五名是工人子弟。而仅从一分之差被排在第十四名的一个老干部的孩子,却被分配当了粉刷工。大家看到工会这么秉公办事,都心悦诚服,当不上电工的也没有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