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九月三日,西安市、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打砸抢首恶分子张培信、马希圣各有期徒刑十年,判处单英杰有期徒刑九年。
罪犯张培信,在“文革”中充任西安地区一派群众组织头头和“西安地区无产阶级革命大批判指挥部”负责人,马希圣在“文革”中充任西安地区一派群众组织头头、“八·五”造反指挥部司令,单英杰在“文革”中充任宝鸡地区一派群众组织头头,他们积极推行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路线,阴谋篡党夺权,到处煽风点火,制造混乱,策划组织、挑动武斗,煽动群众斗群众,搞打砸抢,制造了一系列流血事件,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直接破坏了社会主义建设,作恶多端,民愤很大。
西安市、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公开审理中,当庭宣读和出示了大量证词、书证和物证,听取了证人证言。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张培信、马希圣、单英杰三犯供认了犯罪事实。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