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江 勋唐钟
读了《不该发生的惨剧》的报道,令人吃惊、气愤。
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维持社会治安、执行侦察、拘留任务,是公安机关的事。但身为人民法院院长的赵正明却超越权限,越俎代疱,真是咄咄怪事!更有甚者,赵正明听了丁小伟的一面之词,就率众大打出手,这又说明他毫无辨别是非的能力。西汉人蒯通说:“听不失一二者,不可乱以言;计不失本末者,不可纷以辞。”丁小伟正是利用了赵正明不会听话的弱点,以售其奸。
缺乏理智和鉴别不明,还只是赵正明的皮毛之症,心术不正才是他的膏肓之疾。从这一事件的报道里,人们不难看出隐藏在赵正明、丁小伟身后的“情面”与“关系”。古人说过:“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矣。”作为一个法院院长,竟然昏聩糊涂到如此地步,岂不值得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部门的领导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