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表之后,本报于十月二十二日,邀请西安地区部分企业的领导、工会干部和劳动模范,进行了学习座谈。
学习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只有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才会真正有活力。省劳动模范王忠海、罗治全、仝翠兰说,劳动模范也要做改革模范,积极投身改革,大力支持改革,带头实践改革措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自己周围的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使人人关注企业的经营,人人重视企业的效益,给企业不断增加新的活力。
做工会工作的同志通过学习《决定》认识到,在当前城市经济改革的形势下,工会不是没事干,而是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要正确解决职工和企业的关系,真正做到职工当家做主,就要更好地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莲湖区交通运输公司工会干部鲁洪斌说:工会是工人之家,改革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怎样替工人说话办事?这就要看是否有利于改革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们公司实行改革后,一分公司汽车队有三名司机被精减调动,他们要求工会替他们说话。公司工会经过调查了解到,这三名司机是由于长期完不成任务,劳动纪律松弛,对车辆不够爱惜才被精减的,工会对汽车队的处理表示赞同和支持。一方面做这三名司机的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公司行政联系,妥善地安置了他们的工作。我们公司在改革中,有个别单位不是奖勤罚懒,而是奖勤罚弱,让一些女工和老、弱、病、残呆在家里变相吃劳保,影响了他们的经济收入。我们就这个问题给经理写了报告,引起了公司领导的重视。公司很快作出决定,及时纠正了这种做法,维护了职工的利益。
我省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最早的国棉五厂党委副书记熊丕功说,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厂长的权力大了,会不会影响职工的民主管理权?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自己的《企业法》中明确强调了职代会有建议权、审议权、决定权、任免权。实践证明,只要厂长尊重职工的意见、建议和利益,尊重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仅不会影响职工的民主权利,而且职工会更关心企业,关心生产,支持厂长的工作,充分发挥厂长的决策权。现在,职工们自发地提出“厂盛我荣,厂衰我辱”的口号,有力地证明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非常符合我厂的实际。
与会的同志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为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赵晋国 范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