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时许,从西安市西郊某厂家属院二楼跳下一个人来,他满身是血,高喊着:“我杀人了!”随后便一命呜呼。此人便是从西安建筑工学院毕业,现在西安某单位任技术员的孔志科。
孔志科家在农村,母亲瘫痪在床,家里比较困难。他入学前,就在家订了婚。谁知他进了城,有了文凭,地位变了,就一心想在城里找个时髦的姑娘。去年十二月,经人介绍与某厂女工赵某结识。她眉清目秀,身段苗条,孔一见钟情,不久便与老家的姑娘告吹。为了赢得赵姑娘的好感,他千方百计地满足她的要求,看一次电影就给她买六斤桔子吃,下一次饭馆就开销十几元,去趟姑娘家,带了四十多元的礼物。从此,两人形影不离,常出入在影剧院、大饭馆。半年后,孔志科除花光每月七十多元工资和奖金外,还负外债九百三十元。
“五一”节前,孔向赵家提出结婚,赵母说:“你有钱吗?”孔答:“我再借一千五。”“借钱结婚,以后让我女儿帮你还债?”赵母不答应。从此,孔赵之间用金钱联系起来的爱情,遇到了麻烦。
这时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热心劝告孔另寻佳偶,可他固执倔犟,非与赵姑娘结婚不可。三个月过去了,孔与赵的关系日趋恶化,孔多次约赵看电影都被她拒绝。
九月二十六日,孔带了四张电影票来到赵家,赵姑娘正在厨房切菜。两人相见话不投机,便争吵起来。赵姑娘说:“从此咱俩一刀两断。”孔顿时火冒三丈,夺过菜刀喊道:“没那么便宜。”说着夺刀便砍,赵姑娘顿时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孔从厕所拿出一瓶硫酸,一饮而尽,随后翻窗跳楼……。
现在事情已处理完毕,可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不是令人深思么?
(崔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