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手铐卡上了一个青年工人的双腕。“刘强国被依法拘留了!”这消息很快在职工中传开了。
刚满二十岁的刘强国,是一九八二年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到区养护处当工人的。开始他工作积极,但后来慢慢地变了。赶时髦,耍阔气,图安逸,讲吃喝。有限的工资怎能满足他这种无限的欲望呢?他便寻思着做一笔捞大钱的“生意”。去年七月初,刘强国在给西兰路回民总店第三食堂送白条鸡过程中。发现有机可乘,便于七月十三日以食堂业务主任的名义,伪造白条子,从西兰路税务所骗取发票一张,模仿别人的笔迹签了字,在西兰路回民总店出纳处骗得现金一百三十九元八角。后又采取同样手段,接连三次骗得现金七百四十元四角。
大宗票子轻而易举地装入腰包,刘强国阔绰起来了:他给自己买了一双油光闪亮的牛皮鞋,购回一部收录机。选购了几套时髦合身的服装,还特意给女友挑选了一块二百六十三元的瑞士表,加之吃吃喝喝,不几天这笔钱便挥霍一空。刘强国连续作案,胆子越来越大,七月二十三日,当他第五次伪造三百二十元的发票行骗时,马脚终于败露,骗术彻底破灭。
当公安人员在看守所向刘强国宣布了依法逮捕的决定书后,只见他面色苍白,用颤抖的手在上面歪歪扭扭地签了名字。也许他这时才后悔了,然而已太晚了。
(王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