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民
一日与某友闲聊,谈及当前人们的衣着打扮时,友人责之“奇装异服”。问其有何标准,答曰:“让人看不惯。”
我由此想到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此君就有“看不惯”的毛病。比如,谁剪掉长辫子,他便大骂“洋鬼子”;他想“娶媳妇”,可嫌人家脚大,至死都是光棍一条……为何?阿Q“看不惯”。倘若他出现在今天,那一定会气得抠自己的眼珠子不可,如今哪里还寻得着他看惯了的.“长辫子”、“小金莲”呢?
诚然,把友人与阿Q相提并论,似有不恭。可我总觉得友人与阿Q的“看不惯”时代虽异,却有一些相通之处。通在哪里?守旧便是。
其实衣蔷服饰,本无固定的标准。如今服饰的绚丽多采,是社会进步的反映。它恰如生活中的一面镜子,反映着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原始人兽皮树叶裹体,在现代人眼中也是看不惯的。那是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全毛”、“涤纶”的时代。再说,“吃饭穿衣量家当”,现在人们手头有钱了,讲吃讲穿,穿的时兴漂亮一些,也兆示着民富国强。如果提倡“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又谈何消费、发展、进步?
当前,全国经济出现了腾飞,城乡一派生机,人们对衣着打扮日渐讲究,这是件大好事,理应拍手称快才是。如果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动辄斥之为“奇装异服”的话,那只有闭着眼晴生活了。
如何才能看得惯?答曰:看,不仅要用眼,更要用心。看广些,看深些,看远些。
奉劝“看不惯”者,从守旧中走出来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