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郑县机砖厂划清滥发与该发的界限,严格执行经济承包合同,对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承包任务的机修车间,按照承包规定给予奖励,调动了该车间职工生产积极性。 这个厂机修车间共有干部职工十多人。今年年初,他们与厂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全年收入一万元,多奖少罚。为了完成承包任务,该车间干部挖潜节流,大量向外招揽生意,到四月底就超额九百元完成了全年生产任务。按照承包协定,厂里应给他们发一千一百九十三元六角的超收入奖。但有人怕说这是搞不正之风,主张不发或缓发。机修车间的职工听到这个消息后,情绪受到影响。其他与厂里签订承包合同的车间职工,生产积极性也有所下降。针对这种情况,厂党总支、厂部召开了会议。通过学习讨论划清了政策界限,统一了思想。他们一致认为,按,承包合同规定,给职工发奖金,不能算做是搞不正之风;要保护职工的劳动热情,就必须取信于民,兑现合同。于是,他们于五月六日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当场给机修车间发放了全部应得的奖金。职工们都喜悦地说:“厂里说话算数,我们还要好好干!”
(吴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