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读者来信反映电视机、录音机修理困难、费用较高等问题,我们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西安市电视维修中心站负责同志。他们一一作了回答,现摘录如下:
问:据说电视机只要一打开盖子,就要什么。“开盖费”二、三十元,有这回事吗?
答:不是。我们修理部已成立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什么“开盖费”,即使经过检查无法修理的,也不收检查费。听说有些单位有这种检查费,我们没有这样做。
问:你们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订的?偏高还是偏低?能谈谈你们的收入情况吗?
答:税务局和物价管理部门认为,我们的工费是偏低的,我们基本上执行的是六十年代的收费标准。按这个标准,我站月修理收入约为四千元,实际开支在八千元左右,是赔本修理。因为上级没有利润要求,是保本单位。亏损部分由保修费用垫付。
问:有群众反映,电视机刚修好又坏了,再修还要交钱,这是事实吗?
答:电视机、收录机修好了再发生故障,是常有的事,不足为怪。我们为用户保修一定的时间。在保修期内,原修理部分发生故障时,只收材料费,不收工费。若因技术原因或元件质量造成的,还可以不收费用,元件在本站报销,技术失误者要扣发修理者奖金。我们一直坚持拆换件退给顾客,并在修理卡片上填明拆换零件,就是为了顾客着想。如属于未修理部分发生故障,则按第一次修理处理。
问:因缺件等原因无法修理时你们如何处理?
答:我单位库存件价值二十余万元,但仍无法做到完全备齐元件,除有三名业务采购人员设法联系外地解决元件外,并鼓励用户自购解决,同时由技术小组研究代用件处理。若仍无法解决,则向顾客说明情况,退回原机,不收费用。
问:《陕西日报》五月二十日报道你部开展上门服务业务,请讲一讲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答:对业务来往单位及老弱病残特殊困难户,我们采取上门修理,并配有罗马吉普车一辆开展这项业务。但因人员紧缺、任务量过大及调试等某些技术原因,不能完全满足上门服务要求。为此,我们缩短了修理周期(电视机三天,收录机一周),对紧用及外地顾客尚能满足,反映良好。本报记者 周矢
通讯员 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