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涨船高”,这句成语比喻事物随着它所凭借的基础增长而增长、提高。如果我们把这个成语引申到经济学中,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比作河水,把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比作行船,显然只有企业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河水涨”了,企业职工工资这只“船”的“船位”才能升高。
我国企业现行工资制度是八级工资制,这种工资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因而党中央、国务院在近年来工资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面进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并提出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按比例浮动;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根据上述精神,国家对企业的工资,将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家不再统一安排企业职工的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企业工资制度将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脱钩;企化工资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要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以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合理差别;在具体工资分配形式上是实行计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是岗位工资还是结构工资,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至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具体形式,可以从实际出发,选择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挂钩。比如,工业企业一般可实行工资总额同上缴利税挂钩,或与最终产品的销售量挂钩。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同周转量或同运距、运量挂钩。商业服务业可以同销售额或营业额、上缴利税挂钩。煤炭建筑企业可实行吨煤工资含量包干或百元产值含量包干等办法。
实行企业职工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不但可以打破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有利于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而且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推动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霍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