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们回答女职工在哺乳期间遇到的下列实际问题:
一、哺乳婴儿是指多大婴儿而言?
二、女职工每天在上班时间可喂婴儿几次奶?每次多长时间?
三、给婴儿哺乳的误工时间,累计起来是否扣发工资?
渭南地区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渭南地区乡镇企业供销公司:
现就有关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待遇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草案)》第十条规定:“女工在哺乳未满十二月的婴儿的期间,根据婴儿的月份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哺乳一次或两次,每次哺乳时间为二十分钟。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所费的时间,都算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工哺乳的婴儿虽然已满十二个月,但因为正值夏季或其它特殊原因暂时不宜断乳,经医生证明,可以酌量延长哺乳女工享受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待遇期限。”
根据以上规定,婴儿哺乳期是指婴儿出生到一周岁:女职工每天上班时间内可喂奶一至两次,每次二十分钟,另加哺乳往返路途所需时间:根据条例规定婴儿哺乳时间和往返路途所需时间,都算工作时间,不应扣发工资。
省总生活女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