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今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到西安解放路百货大楼给单位购买放大机上的定时器,计价一百八十四元,一女营业员说汇款后即发货。
五天后,我去取货,发现机壳开裂,另换一台仍有毛病。第二天这位营业员将一台别的型号的定时器给了我,并说:“我们这里试不成,也不能拿回去试。”无奈,我只好要求退款,并要求开据退款凭证。营业员不仅不给开,反而说:“我们这儿就是这样办的。”九月六日,退款仍未转到,单位扣除了我的工资。我又到大楼查询,一名女财务人员态度十分生硬:“谁卖货你找谁!”到柜台查询,值班主任说款早己汇出,又一查才知是财务人员忘了办理。他们对我说:“你先回去,款三天内转去。”可仍是泥牛入海。这种不讲信誉的作风,实在令人气愤!
郑铁西安工程三段 李增顺陕西工人报:
贵报转来李增顺同志的来信,经查情况基本属实。该退货款未能及时办理的原因,主要是营业柜与财会部门联系不够。顾主的批评是正确的,我们己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应退货款如数退回。除专函向李增顺同志赔情道歉外,我们还以此为诫,向全体职工进行了加强责任心的教育。
西安解放路百货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