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冀广受贿案,十二月二十日在兴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
在公审过程中,兴平县人民法院首先对公诉人指控赵冀广受贿一万元和泄漏国家重要机密的主要犯罪事实,进行了庭审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庭审辩论。兴平县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国家法律,对赵冀广进行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赵冀广,现年三十一岁,原系陕西工人报社记者、陕西省青年记者协会副主席。今年三月,他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了兴平县大诈骗犯刘智生的一万元贿赂,又为刘智生提供了四份绝密文件。五月三十日,赵冀广被公安机关收审。陕西工人报社党支部报经省总工会机关党委批准取消了赵冀广的中共预备党员资格。报社还决定开除其公职。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