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出文件,重申党的纪律,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它们是:
一、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
其中指出,要坚决刹住争相购买和更换进口小轿车的不正之风。凡违反规定购买的和超编应收回的车辆,由物资部门统一作价收购。拒不上缴者,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二、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
通知强调指出,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和其它亲属,必须按规定程序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不得指示或暗示组织人事部门对他们提拔任用;更不能纵容和支持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伸手要“官”;讨论干部问题涉及自己的亲属子女时,本人应当回避。选拔干部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
三、关于制止滥派团组和人员出国的通知。
通知说,要严格执行出国审批制度,决不允许擅自下放审批权限;凡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出国事项,要向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要加强出国经费的管理,各出国团组在国外违反规定的开支,财会部门一律不予核销。
四、关于简化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活动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废除礼仪性的迎送;减少陪同人员,轻车简从;从俭安排食宿;禁止馈赠礼品:如实汇报工作;改进新闻采访。
五、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规定指出,各级机关办的企业应立即停办;国家干部(包括离休退休干部,不得在企业中任职或兼职;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得离职经商办企业,不在此列的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
六、关于坚决制止干部用公款旅游的通知。
通知说干部出差,不允许离开工作地区,用公款到旅游区、名胜区游览。各单位原则上不准在旅游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用公款组织游览。要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