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远耀被判刑了!”这一消息不径而走,传遍了镇安城乡。了解内情的人,一个个拍手称快:“这个当代的‘陈世美’终于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十五岁的游远耀是镇安铅锌矿工人,他一九六九年自愿与回龙乡女青年寇秀珍恋爱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生有三个子女。但自从游远耀转为国家正式职工后,便处处嫌弃农村的妻子,总觉得秀珍的地位与自己不般配。后来,竞发展到公开与第三者恋起“爱”来。
为了达到逼妻离婚、另求新欢之目的,游远耀不顾有关部门的多次批评教育,六六年来经常对妻子进行辱骂、殴打。尤为令人发指的是,该游一次回家后,竟残忍地烧红火钳给妻子动“烙刑”,致使寇秀珍下身多处被烧伤,两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
为了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镇安县人民法院于今年四月五日依法判处游远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