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国防科工办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指示》,做出了加强工会建设的八条决定。
决定要求各级工会的主要领导人应是同级党委常委或党组成员;各单位工会主席应按同级党政副职干部配备,并列入同级党政干部序列管理;各级党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或重大问题的调查和检查,工会应有人参加;各单位都要建立以职代会为基础的三级民主管理网,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进一步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决定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在贯彻保军转民方针,建设军民结合型企业中发挥作用;继续搞好“整顿建家”工作。
(本报特约记者 任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