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桥
某厂供销科长的女儿小雯,前不久找了个对象,是一家集体企业的工人。这位科长知道后,以“门不当,户不对”为由,硬要女儿断绝关系,否则,就拒之门外。
我国婚姻法曾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往往父母强行包办的婚姻,由于男女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就会造成夫妻长期不和,精神痛苦,甚至造成家庭破裂或更大的悲剧,给社会也带来一定的危害。笔者认为,做家长的应该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观念,真正关心子女的幸福,支持子女婚姻自主。在子女的婚姻上,出出点子,当当参谋是可以的,但一定要尊重子女自己的意愿,不能违背婚姻法,一手包办。愿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