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棣华
在存期为一、三、五、八年的四种定期存款中,利率分别为千分之六、千分之六点九、千分之七点八和千分之八点七,表面看来,存期为八年的存款到期利息最大。但计算结果表明(见附表),如果将一千元分别采用一、三、五、八四种存期存入银行,到期后再将本、利合并续存,到第十年末本利总额最高的将不是八年期限的存款方式,而是按五、三、八、一年的期限排列。五年期限的存款经两次储蓄,本利总额达二一五五元;三年期限的存款经三次储蓄,第十年末本利总额为二〇七四点六八元;八年期限的存款,第十年末本利总额为二〇四四元;一年期限的存款本利总额最少,为二〇〇四点二五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差别呢?因为我国储蓄业务实行的是单利制,在单利制下,利息总额受本金额和利率高低两个因素影响。在一、三、五、八年四种存期的存款方式中,虽然存期越长,利率越高。但由于利息的增加,未使计息基数发生变化,始终按存款时的本金额计息。也就是说,利息的多少,只受利率高低一个因素的影响,而不受本金的影响。当我们采用上述连续存款方式时情况就不同了,利息不仅受利率高低的影响,也受本金增大的影响,而本金增大的影响程度又高于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所以,就出现上述的现象了。不信,您不妨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