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某单位在调整班组成员时,唯独一名劳动模范没人要。乍一听,感到奇怪,一打问,原来这位劳模出了名后,身兼多职,经常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和应酬,一个月没几天在班组劳动。而经济责任制实行后,“包”字进了班组,人人都有定额。如此一来,劳模的那份定额也就压到了其他职工身上。对此,这位劳模也很苦恼。
按理说,一个班组出了劳模,是应该引为骄傲的。而现在倒落得相反的结果。是所在单位的职工不近情理、不支持、不爱护劳模吗?笔者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看。谁都知道,劳动模范是从劳动中产生出来的先进人物。如果抽调劳动这个本质,劳模也就难以成立。对于劳模,我们应予以宣传、表彰;而现在有的上级部门过多占用他们的工作和劳动时间,甚至让他们去充当“盆景”,长此下去;不但达不到“爱护”、“支持”的目的,而且还会导致劳模自身的跨台。因此,让劳模回到班组,回到工友身边,那才是真正对劳模的支持和爱护。
(张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