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儒
根据《企业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职代会要审议的不是企业的所有决策,而是要审议关系到企业全局和发展方向的战略性决策。
当前,着重要审议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问题: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方针目标,包括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增产节约计划、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改造措施等等;一是企业内部的各种重大改革方案,包括重大的机构改革方案、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以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等等;三是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职工培训规划、奖惩办法和其它厂规厂法的制度等等。至于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般性决策,则由厂长来拍板。这样,既使厂长在日常指挥上可以放开手脚,又使厂长在重大问题上能够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得到全体职工的有力支持和帮助。
由于企业情况千差万别,而且实际情况不断发展变化,因此,要允许各个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职代会议重大决策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并通过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把它固定下来。同时,也要允许企业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当前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经过各方协商灵活决定提交职代会审议的议题。总之,审议企业重大决策,一定要善于抓住企业的主要矛盾,并使这种矛盾得到正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