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为数不少的企业里,尤其是城市的小型企业和农村的乡镇企业,普遍都不注意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这些单位,以“改革”为借口任意思改变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以及随意拖延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的现象屡有所见,有的甚至强迫工人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从事有毒、有害、危险的工艺操作。工人若提出意见,则以“不服分配”、“解除合同”相要挟,严重地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同时极易酿成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希望上级单位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时候,能对工人的劳动条件也进行一番全面认真的检查,督促企业采取切实的改进措施。
西安 李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