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扶风县绛帐联营碱厂生产负责人吕晓辉、副厂长安耀林,在排除生产故障中,违犯操作规程,指挥工人盲目蛮干,造成一人死亡、八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最近,扶风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吕晓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安耀林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今年二月十七日,宝鸡市化肥公司扶风氮肥厂下属的扶风碱厂在生产中发生了盐水堵塞的故障,主管工厂生产的吕晓辉,违犯化工生产操作规程,盲目指令工人向装有液体氨的氨冷器内用外接蒸汽皮管加热吹堵,时间长达三个多小时,且没有采取排氨措施和必要为安全防范措施。中途他又擅离现场,两次去车站接人。致使氨冷器压力增大,冲破阀兰盘连接处的橡胶垫圈,大量液氨泄漏,使十九岁的女工张红丽当场中毒死亡,八名职工受伤。身为副厂长的安耀林,在发生故障后,不研究排除措施,盲目地同工人一起违章蛮干,并在事故未排除之前离开现场,视安全为儿戏,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都世科 刘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