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营企业按工资总额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是否可以用于发放奖金?其中职工医疗卫生费和福利费的使用比例是多少?
答: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是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专用基金。1969年以前,职工福利基金一般按工资总额的8%提取,其中福利补助金2.5%,医药卫生补助金5.5%。1969年财政部规定,将按职工工资总额3%提取的企业奖金并入职工福利基金,统一按工资总额11%提取,并直接计入成本。实行这个办法后,职工福利基金只能用于职工医药卫生补助费和职工福利费两项支出,不再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职工医疗卫生费和职工福利费两项支出。可在工资总额11%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调剂使用。职工福利基金如有不足,可在企业税后留利中的职工福利基金中解决。
(省总工会权益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