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月五日,本报发了“西安钢铁厂大摆宴席为摘红牌“庆功”的消息后,该厂副厂长等领导于当日下午即到报社送来了书面检查,并作了自我批评。
检查说,在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产品质量整顿验收会后,厂里安排上级领导和来宾用餐,更错误地提高了用餐标准,每桌客饭平均一百二十六元六角八分,严重地违犯了党和国家三令五申不准用公款请客的规定,在职工中及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陕西工人报》为此对我厂进行了批评报道。当日上午,厂领导见报后就立即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陕西工人报》的批评非常及时,十分正确,我们完全接受。会议并做出三条决定:一是向陕工报及省冶金厅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参加陪客的厂领导按实际用餐费用收费(已收款);三是今后严格按照用餐标准办事。
西钢厂的领导同志还表示今后一定汲取这个教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彻底纠正不正之风,决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