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宝林
最近,笔者外出,发现一些旅馆采用提高房金标准或增加天数的方式,多收住宿费,用来补贴住宿人员的伙食,据说这还是招揽生意的一条“新招”,以此方式营业的旅馆还为数不少。
目前,社会风气还没有根本好转,新的不正之风这里还没刹住,那里又以新的花样出现。吃住宿费,虽与动用公款搞吃喝的方式不同,但其性质是完全一样的,无外乎变着法揩国家和集体的油。笔者建议各地物价部门统一审定旅馆的住宿标准。财会人员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同时也希望因公外出住宿的人员,自觉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要慷公家之慨,肥己之囊,干出这等“损公利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