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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大裂变

——关于现代婿姻的痛苦思考

2023年08月11日

苏晓康

“笑啥?这可不是瞎编诓!虽说我后来考上了医学专科,世面见得大了,也嫌乎她过,但细想想这个家没她还真不行哩。人嘛,只能图一头。俺班上也有一个同学,饥荒时老婆要饭供他上学,可他后来把她扔了,从县城调到省里大医院来,人家虽然背了个‘陈世美’的骂名,可现在又有技术、又有识字断文的年轻老婆,也算图了一头呗。俺班一共八十个学生,现在掐指数数,只剩下两个人没离婚,我算一个,同他们比起来,我现在也最没出息,家里有拖累,离不开那个又穷又破的小县城,麦秋两季还得回家种地,大学里喝的那点墨水快倒光了。我就是落了个好名声,没让人家戳后脊梁。”

老丁说完,神色愀然。大学生没有一个再笑得出来。

这故事使我想到在全国妇联权益部了解到的一些情况。那里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现在喜新厌旧的现象非常普遍,在知识分子当中还有一种怪现象,夫妇俩当年在大学里同窗,文化程度一般齐,结婚十几年都挺平静,一到四十几岁就闹离婚。全国妇联在北京的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搞过调查,许多案例都是这个规律。她还向我举了一例。

她说,这是公安部的一对夫妻,大学里同学,男方当年主动追求,女方因为哥哥是右派,不想连累他,男的海誓山盟,非结不可。结婚十几年,女方为了男方事业上的进步当了家庭主妇,两人出现差距了,男方就喜新厌旧,在外面追求第三者,提出要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官司打了好几年,男方为了离婚而加入九三学社,还积极活动司法界。这个案子,妇联坚决支持女方,判离也是可以的,但必须分清是非,谴责男方的喜新厌旧行为。

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谴责呢?我当时心里还在琢磨。

这的确是一场旷日持久、叫人精度力竭的“马拉松”官司。第一次审理(1982年7月)法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女方指控男方搞第三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对夫妻双方感情纠纷历时较长,有所查证,女方也不否认感情确已破裂。但当法庭准备传证人出庭时,单位领导出面阻挠,声称谁支持离娇,谁就别要党籍。法院只好判驳。

第二次审理(1982年10) 男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长时间凋解,女方坚持既不和好,也不肯离,正当此时,单位责令男方到外地长期出差,不去就给处分。男方只得撤诉。

第三次审理(1983年6月) 男方重新起诉。此次审理长达七个月之久,法院调解无效,动员男方在经济上多做让步,但就在判决下达之前,区妇联出面挡驾,再次要求以不判离处罚男方,并向报纸投稿,要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院只好再次判驳。

第四次审理(1984年1月至6月)男方再次上诉。二审法庭民庭经反复查证,仍认为第三者问题无法认定,双方均已无和好愿望,决定调解离婚。在财产划清的基础上,法庭组成合议庭准备宣判,此时单位领导又出面干涉,声称“这样判离女方出事我们不管!”法院经过再三考虑。最后还是动员男方撤诉。男方则表示决不撤诉,一万年也要离……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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