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修建住院部,工程由省上一家建筑公司承担,1984年动的工。但直至今天,那建筑面积只有三千平方米的工程仍没有竣工。这家施工单位技术力量雄厚,为什么一项并不大的工程,竟拖了三年之久不能按期完成?原来,工程到了尾期,投工大,见利小,只有“骨头”缺少“肉”。施工单位便有意扯皮,延误工期,想敲竹杠,或迫使基建单位另找人干。
据了解,类似的事情举不胜举。如果我们的企业都只顾挣大钱,不信守合同,吃了肥“肉”剩“骨头”,那么,骨头让谁啃?四化大业岂不要成为一句空话!希望施工单位,要多为用户着想,将承包的工程按期完成,切不可只吃“肉”不管“骨头”,使用户望楼兴叹。 (李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