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教育总监阿格耐特·英格贝里说过:“我们的教育方式是建筑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完全从家长对子女做出明智选择的观点出发。我们从来没有什么明确的教育政策,只是家长们都有施行教育的义务。如果作父母的愿意并能够胜任在家教育子女的职责,他们就可以这样做,例如我们现在的教育大臣就是在家中厨房的餐桌上培养起来的。”
孩子是5岁、6岁还是7岁开始上学,全凭家长自愿,是接受入学教育还是家庭教育,也可由家长们自由选择,这便是丹麦教育的灵活之处。
这种教育制度实施于1972年。从那年起,凡是当年10月1日前满7岁的儿童都必须开始小学一年级的义务教育。如果父母愿意,年满5周岁的孩子亦可入学。
目前大约有10%的丹麦儿童接受的是私人教育。各地都有私立学校;85%的资金由国家资助。绝大多数儿童还是在由地方政府支付一切费用的国民小学就读。
哥木哈根的一份调查表明,年龄较小的儿童并不比同年级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学习成绩差。 (生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