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莲湖区采取单位自查、主管上级和区上单位复查的办法,最近先后两次对该区1984年至1986年度命名的131个文明单位,进行了全面复查整顿。 从复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的文明程度有所提高。但也有少数单位在荣誉面前出现了松劲情绪,个别单位蒙骗上级,取得了荣誉,甚至当了“先进”后,严重违法乱纪,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经过复查,莲湖区除决定对继续进步的文明单位提出表扬,对某些方面出现问题的文明单位提出了警告外,并对存在严重问题,名不符实,丧失先进性的青年路小学,环西路标件经销部等四个单位撤销了荣誉称号,摘掉文明单位牌子。
为了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莲湖区决定今后每年都要进行复查。(李鸣生杜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