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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与“救命”

2023年08月12日

秦 耕

最近,从一份材料上看到,在美国,许多人对犯罪行为不闻不问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一次,暴徒残害一名妇女,有200多名过路人见到而无一人相救。美国纽约警察局预防犯罪处处长理查德·沙皮罗和他的助手们为此绞尽脑汁,提出了一项颇具讽刺意味的建议,今后人们遭到歹徒袭击时不要喊“救命”,而要喊“救火”。因为大多数人家听到“救命”呼叫声就关紧门窗,而听到“救火”声才跑出来。

为什么听到“救命”的呼声无人过问,听到“救火”的叫喊却闻风而动呢?愚推测,“救命”虽然十万火急,但那“命”毕竟是他人的,死活与己无关。“救火”不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旦蔓延开来,“火烧连营”,作邻居的怎能不吃亏受损呢?

可悲的是,类似这种喊“救命”无人过问,闻“救火”(与自己利害相关之“火”)才行动的现象,在我们当中也时有所闻。前不久,《中国青年报》报道,合肥市公交公司一车队年仅18岁的售票员陆忠因坚持正义,在众目睽睽之下遭凶手杀害。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凶手实施暴力时,“正值上班高峰,周围有不少行人,其中有军人、公安人员,但无一人劝阻和缉拿凶手”。

退一万步讲,即使说过路的群众劝阻和缉拿凶手是“狗逮耗子多管闲事”,那么,作为军人和警察,也不该去管一管问一问么!倘若这时凶手实施暴力的对象不是陆忠,而是过路行人的兄弟姐妹、妻子儿女,难道你们还会袖手旁观、置若罔闻么?

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富于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但愿这种同情心和正义感能用在同胞呼喊“救命”之前和之时,而不要老是显示在同胞“丧命”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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