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编辑同志:我是西安市西关正街的一名个体户。自八五年以来,这里的派出所每月来收五元治安联防费,不知是根据什么文件收的,是否算乱摊派,请你告诉我们。
石坝芝
第三编辑室同志:
来函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街巷为搞好安全防范筹集治安联防、巡逻经费,主要依据两个文件精神。一是中共西安市委“市发(1987)002号”文件所批转市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报告》中“强化治安管理,严密控制社会面。……凡因治安、巡逻开支收取的费用,一律不能算作乱摊派,任何人不得阻挡干涉。”二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1987)026号”文件所批转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治安联防工作的请示》中“建立地区,行业性治安联防组织。联防队队员人数可按本地区和行业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一点五,由本辖区内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抽调。如单位人员紧张,可按抽调人员的工资交纳联防费,由街巷办事处在退休工人、待业青年中雇请专职联防队员。”
此复。谨祝
编安
西安市公安局第三处 (公章)
198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