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宗士
某化学助剂厂青工小陈,因一桩盗窃案子受到牵连,被逮捕关押八、九个月了。前不久,法院裁决免予起诉,他高高兴兴地回到车间,逢人就讲,他是无故的,检察机关终于弄清了他的问题,“不然,我是不会被免予起诉的。”
待围着小陈间长问短的人们散去以后,车间主任老耿悄悄把他叫到一旁问道:“你回来时,带什么文字东西没有?”
“带了。”说着小陈就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两张纸递到耿主任手里。耿主任看了又问:“这东西你看了没有?”
“没有!听说没有事了,我管他上边写的啥,拿上它就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耿主任指着手里的东西说:“不错!这是对你的免予起诉决定书;但上边却清楚地写着你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非说你是无故的呀?”
小陈一下子楞了神。眼晴死死地盯着《免予起诉决定书》,盯着那几行叙述他的罪行的文字。猛簇捶着脑袋说:“我太马虎了,怎么没好好看看这个文件呢!那案子真是与我毫无关系嘛!主任!你说我该咋办?”
耿主任说:“普法学习这一段时间,你不在厂。听上普法课的检察干部讲,免予起诉适用于证实被告人已构成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又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你要真是无故的,检察机关决定对你免予起诉,那就错了。我问你,啥时候你接到决定书的?”
小陈略加思索,答:“我是十九号拿到手的,今天二十三号,已经四天多了。”
“来得及,只要不超过七天,你可以依法向区检察院申诉。”
“申诉顶用吗?”
“当然。一个可能是检察机关维持原免予起诉的决定不变;另一个可能是重新对你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小陈听得傻了眼,耿主任也看出来了,就解释说:“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作出的无罪决定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和免予起诉决定适用的条件、性质是不同的。你懂吗?”
小陈一边点头,一连声说:“耿主任,谢谢你,你真行,我明天就上区检察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