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丁竣
最近笔者到某单位走访,发现在职工分房问题上存在着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倾向。其表现是,在单位工作的男职工,不管年考年少,成没成家,哪怕是单身汉,都接“份”分到宽裕的住房,而女职工,不管人口再多,住房多紧,每次分房都得“靠边站”。
我认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同社会主义制度下“男女平等”的思想背道而弛的;二是不利于职工之间和企盘内夸的团结,影响了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压抑了她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在是弊多利少。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干部妥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其次,要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多做调查研究。在解决职工实际问题时,尤其是时职工住房问题更要从实际出发,不要再搞那种重男轻女的“男女有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