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桂维平)本报今年1月10日和3月12日两次予以披露的、曾在西北国棉一厂轰动一时的法警雷兵殴打女工李淑玲事件,最近得到咸阳市渭城公安分局的严肃处理。雷兵已于12月3日被依法行政拘留。
去年12月9日下午,咸阳市检察院法警(兼司机)雷兵,身着警服,驾着警车,纠集3名歹徒来到国棉一厂女工李淑玲家中,以李与其妻曾发生纠葛为由,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李大打出手,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此案在处理过程中,受到省政法委员会和咸阳市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最近,咸阳市渭城公安分局在审理这一案件后,作出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雷兵行政拘留10天,并由其承担李淑玲治疗期间的误工工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133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