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车
笔者喜欢读报,每每读到诸如;父送子归案、兄领弟自首、妻劝夫投案之类的报道,不免生出一番感叹:
感叹之一,就是我们的法制教育,使越来越多的人们增强了法制观念,自觉守法。哪怕是亲人犯了法,也不讲亲亲之情,大义灭亲,如今见矣。
感叹之二,就是觉得送亲投案之类,毕竟不是好事,亲人犯了法,做家长兄长的毕竟不光采。虽说如今不讲株连,但予不教,父之过。责任还是有的。笔者想,遂亲投案,莫若教亲守法。因勾从后果上看,犯法者已经危及社会、害及他人、也害及自己了。
事实上,送亲投案者,固然有先于此教亲守法者。但大多数却疏忽了这一步。以至于亡羊才导起羊来。一位在司法界工作的朋友告诉,有不少的家长叶子女的教育重于“消防灭火”不重于“防患于未然”。据他对一百名失足青年的调查表明,有70%以上失足青年他们进了派出所,做家长的才发现了他们的“恶习”或“毛病”,事先的教育就无从谈起了。
这使我想起了焦俗禄教子的故事。焦裕禄同志既是一位党的好干郎,也堪称教子模范。他教子,特点之一,就是善于观察孩子的细微变化,及时施教。他的儿子上学时,没有买票看了一场演出。焦裕禄发现他回家晚了,不断追问,孩子吐露实情后,他不但批评了孩子,而且让孩子拿找补了票。这件事对孩子教育极大。焦裕禄虽已逝世多年,但他的子女如今不忘父亲教诲,在各行各业默默地为党工作。
送素投案莫若教亲守法,这对社会、对家长、对本人的好处都胜于送亲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