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从1985年起,正式在企业单位实行劳动和报酬的作业队组织形式。这是捷政府为完成社会经济发展任务和广泛吸收群众参加企业管理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已初见成效。
作业队形式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生产的节约、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尽快地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因此,这种形式追求的目标,是在计划、组织和完成生产任务过程中,最有效地发挥劳动积极性、集体合作的能力和优越性。它将鼓励职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一个作业队通常由几十名职工组成。在采用作业队形式的企业中,一些重大的问题均由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如接受计划任务和特殊任务及这些任务的完成,接纳或开除作业队成员,制定规章制度和对各个成员进行评定,制定奖励和报酬分配制度等。
两年来,由于社会的全面支持,作业队的数量和参加的职工人数都在成倍地增加。目前捷全国已有75%的企业实行作业队形式,总共有12000多个作业队,参加人数达30多万。在工业、建筑、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邮电和地方经济等部门中,参加作业队的职工人数平均占各部门职工总数的10%左右。迄今为止,作业队形式在各个企业里发展还很不平衡,有些企业还没有实行,或刚刚起步;一些重要的企业已有10—25%的职工参加了作业队,这些作业队实行的原则逐步地对整个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产生影响;也有一部分企业全厂和各个车间都实行了作业队形式,绝大多数职工都参加了,它构成了企业内部经营的基础。
捷政府指出,劳动和报酬的作业队组织形式是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环,这种形式将继续加以推广。根据作业队的发展规划,到1990年捷大多数企业单位都要采用这种形式。(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