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讯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12月14日在全总十届五次执委会上谈到工会改革时指出,在体制改革中,有关方面应当尊重工会组织上的独立性,妥善处理与工会有关的问题。
倪志福说,工会自身改革,重点是解决好工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基层工会领导人必须按工会章程选举产生,由上级工会批准。工会干部如需调动,也必须经过基层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同意。他指出:工会是独立的群众组织,党政部门不能违反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任意宣布撤销工会或将工会同党政机构合并,工会财产在体制改革中不能随意占用,工会管理的事业不能随便改变隶属关系,工会经费仍由工会自己管理。
倪志福指出:各级工会在积极支持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的同时,要十分注意有些地方、单位不讲政策,任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工会应该积极通过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对话,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要求有关部门制止和纠正各种伤害职工积极性,不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