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不少青年职工都属于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简称“五大”)的毕业生他们都想把所学的知识用到“四化”建设上来,更好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请问编辑同志,我省对“五大”毕业生的使用有什么具体规定?
渭南李文明
李文明同志,今年7月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劳动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五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使用办法请示的通知(陕政办发(1987))152号)。文件规定,“五大”和高等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除国家在职人员外,一般仍回原单位,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指标情况,可择优吸收录用为国家,集体干部,可以当工人,也可以自谋职业。
这一文件明确提出,国家机关在职工中的“五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已在干部岗位工作的,在干部编制定员以内,又有吸收录用干部指标的,统一考试、考核,符合条件者,省级机关由省劳动人事厅,地、市,县级查机关由地市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可择优录用为国家干部。也可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录用。调整到有增干指标的部门。
事业堆位在职工人中的“五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到干部岗位工作,享受干部待遇,未聘任到干部岗位的,不享受干部待遇。凡聘用的干部卸任或解聘后,不再保留干部待遇,而享受所在岗位的待遇。
国营企业单位在职工人中的“五大”和高等自学考试毕业生,原则上在企业内部使用。需要调整到干部岗位工作的,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国发(2984)67号文件)中的有关精神办理。在干部岗位,享受干部待遇。否则,不再享受干部待遇。
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工人中的“五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应安心本单位工作。专业不对口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调整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上工作。本单位调整不了的,可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调整。也可以聘用或录用为集体所有制于部。(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