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江州
年尾的一个星期天,笔者得空去大街转转。来到一家商店的文化用品专柜前,正欲招呼售货员取本影集瞧瞧,不料身后有两人却答了腔。
从谈话中听出,他俩是来为单位购东西的,并要售货员将开买毛毯的发票,改写成买公用纸。当售货员不知可否时,而经理不知咋听到便脱口道:“可以这样办,既方便顾客,还能提高我们商店的经济效益。”
于是,这笔交易即刻达成。以公用纸之名的发票带回去,记在账上报销;毛毯呢,自然落入各自手中。如次“偷梁换柱”何等之妙!我想,象这种现象若不尽早揭露并严厉制止,恐怕日后还有人会大加效仿,又成了难堵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