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年”是由联合国提议并作出相应决议而确定的。每次关于“国际年”的提议都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积极响应,在专题的“国际年”中,通过举办多种多样的活动,加强了国际合作,使某个问题引起世界人民的普遍关注。
1957年的“国际地球观测年”是联合国倡议的第一个国际年,在1972年以前,以不同领域的专业为主题的“国际年”占了很大比重,因而其影响也往往限于某个专业。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从那以后,人类面临的普遍问题成为国际年的重点。
1980年,联合国制定有关“国际年”的原则是:选择的主题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优先考虑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道主义、人权相关的主题;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等等。总之,近年的“国际年”由于把关系到全人类利益的问题,把弱者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作为主题,因此引起了日益广泛的强烈反响,民间活动也广为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国际年的活动并不是开个会,或搞个什么纪念活动,热闹一下就收场了,而是要全世界人民扎扎实实地做一些工作。这不仅是为了今天,也是为了子孙后代和更加美好的明天。 (光中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