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抓窃闹出人命案赔款两千又坐牢

2023年08月14日

潼关县李家供销社,有个老职工叫王长之,退休后又被单位留用。不料,他这个年过花甲的人,却在抓窃中触犯刑律被绳之以法,落得徒刑4年的可悲下场。

去年5月28日,王长之和本社职工董某等人在太腰镇摆摊经营布匹、衣物。中午12时许,董某忽然发现,有一少妇(张雪芝,河南灵宝农民)趁顾客拥挤,营业员不注意之机,将一匹黄底绿花丝绸布(9丈)装进她的化纤袋子里,董告诉了王长之后,王当即抓住偷布少妇,顺手打了两记耳光,又把所偷的布搭在少妇肩上,令其站在柜台内一张竹椅上示众,引来围观群众不计其数。因围观者太多,影响这个布摊做生意。于是,王长之便把少妇带往当地派出所。因所里无人,他又将少妇反锁在自己家的一间房子里。下午两点多,当王长之回家取布时,发现少妇已经上吊。他这才知道闯了祸,赶忙剪断绳索,将人送往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王长之见闹出人命,自知不能“私了”,便投案自首了。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对王长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一案立案侦查后;依法起诉法院。法院除判处王长之徒刑外,还附带民事判处他赔偿死者家属安葬费1500余元,并付死者家庭生活困难补助费500元。 (张宗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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