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省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巳见成效,但大案要案仍未得到完全控制。人民群众建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社会治安根本好转。
据省公安厅整顿让会治安办公室透露,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全省已破获刑事案件万余起(其中大案1300起),处理犯罪分子2万多人,缴获赃款赃物366万余元。目前,公共汽(电)车上的扒窃作案大幅度下降,但其它犯罪分子的活动仍很猖獗,杀人越货、拦路抢劫、绑架勒索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人民对安全感的需要也愈来愈迫切。社会治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成为仅次于物价的第二个议论“热点”。老百姓直言不讳地说,共产党能消灭国民党的800万军队,不信就治不了一小撮犯罪分子。全国七届人大开幕前夕,我省人民群众强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社会治安彻底好转,并提了一些建议:
一强化综合治理。目前,实行综合治理存在责任不清和责任感不强的问题。厂长、武装部、保卫科、公安派出所、治安联防办各负什么责,应该明确。只讲齐抓共管,实际上是谁也不管。
一执法要严。俗话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所以,首先应对犯罪分子在法定刑的限度内从重从快打击;如果不严厉打击,不充分发挥专政的威慑力量,其它综合治理的手段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一省人大应制定颁布较严厉的地方性法规。在陕西境内所犯罪行,就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陕西的地方法规量刑打击。
本报通讯员 刘川龙
本报记者 韩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