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关于“第二职业”的讨论

2023年08月14日

[编者按]下面这两封来信,请全省职工读后发表意见,以期引起重视和讨论。

第二职业的问题,在工厂中已不属鲜见。工人星期日在小厂上班,技术人员晚上在家为兄弟单位搞设计,甚至有的职工晚上卖馄饨、卖汽水,或者在火车站扛包蹬三轮车拉脚,以此增加个人收入,这样因做法,对还是不对,政策允许不允许?是否是见不得人的事?此外,还有涉及厂方技术情报和私开厂方设备甚至有用本厂材料代他厂加工零件的事,这又属于什么性质?我们希望这场讨论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分清是非,并能找到引起诸如下面两封信中所发生事件的原因,以便总结经验,促进改革。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建筑工程师,今年四十八岁,除有两个孩子外,还有父母需要赡养,八口之家,除我父亲每月六十余元退休工资外,我和妻子的收入总数每月不足三百元。如今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物价又不断上涨,我们的工资已入不敷出。我有一位同乡是一个集体建筑队的承包人,去年秋,他请我和另外两位工程师一起,为他们队承包的一座六层楼的大酒店设计画图,完成后在去年年底我分得设计费830元。这笔钱拿到后,我父亲(他是一位退休中学教师,中共党员)天天在家里说我早晚要出事,要我去向自己的单位领导“交待清楚”。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劳动所得,是在业余时间出卖技术应有的报酬。为这件事,父亲已三个月不同我说话,一家人闹得醒不愉快。因此我想向你们请教一下,我应该拿这笔钱吗?有没有必要向组织“交待”,以便向我父亲解释,解决家庭矛盾。

盼在报上公开答复,并请不要公布我的名字,我不愿让同事们知道而使我见不得人。

宝鸡 B?HS编辑同志:

您好.

我是西安市某机械厂的一个车间主任。我们车间有一个三十岁刚出头的青年车工,在本市一家社办工厂里承担了这个厂全部的车工零活。据有人向我反映,他每个月从这个厂领取工资80元。我们作过一些调查,知道这个厂只有一台“老爷”牌C616车床,虽然车工零件不多.但他每个星期都要抽出十五——二十个小时去这个厂干活。有一次还因为质量原因把一件铜瓦拿到我们车间来干过。我找他谈过,他说,他用的全是业余时间,他承认私自用本厂的车床给外厂车零件不对,他车那件铜瓦共使用车床2小时45分钟,他兼职的那个小厂愿意交付3小时的租赁机床的费用.

因为这位青工一直是我们车间的厂级先进职工,还担任我们车间的团支部书记,平常在青年人中很有威信,因此这件事至今没有处理。我们打算处理他,但处理这样的问题,我们是第一次碰到,无纪律可借鉴,特向良友编辑打问,请告诉我们该如何处理才好。

西安市××机械厂

三车间主任 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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