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建军,今年25岁,家住澄城县城郊乡埝村。1981年我初中毕业后,被招到本县尧头煤矿斜井运输队当轮换工。1986年正月,经人介绍,我与邻村的段红娟姑娘订了婚,她比我小3岁,年轻又漂亮,是商品粮户口,虽在家待业,但我从未计较她有无工作,自订婚后,我俩形影相随,感情甚笃。恋爱期间,我几次提出结婚,但红娟和她父母都没有作出明确答复。
今年正月初五,我到她家拜年,因结婚心切,又与她父亲谈起结婚日期,红娟父亲当即不悦,并说了句推拖话:“等红娟找到工作后再结婚。”我早已听烦了这句话,很恼火,便顶了他几句,转身离开了红娟家,骑车来到在县城工作的我父亲的房内,在取稿纸时,我发现了一把长约7寸的三棱刮刀,便随身藏了起来,又返回红娟家中。当日晚11时,我把红娟邀到村西头的麦场里,在一草垛下再次商量婚期。红娟与她父亲的口气一样,也说是等找到工作再结婚也不迟,一听这话,我以为红娟要变心,气不打一处来,就用三棱刮刀朝她的头、胸、腰、背部连捅30余刀,她微微呼喊了几声就倒在血泊中,我当时吓得六神无主。闯下大祸后,我又想与她死在一起,就脱光了里外衣,朝自己的腹部捅了4刀。当时血流如注,疼痛难忍,于是我又把衣服撕碎塞进血洞,在自杀未遂的情况下,我又点着了麦垛准备自焚,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但见几名公安人员把守在我身旁,我正接受医院治疗……
现在我成了令人憎恨的杀人犯。我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夺去了一个姑娘年轻的生命,我将遭到世人的唾骂,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劝正在恋爱的少男少女们,要以我为戒,不要让血的悲剧重演。田建军口述
罗大军 整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