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1980年底由榆林气象局安置到吴堡气象站工作的。1984年底,地区劳动局招收合同制工人,经考试择优录取,我又转为合同制工人,并在县劳动人事局办了手续。1985年9月份,我被省气象学校录取,上了两年半学,在此期间和其他正式工一样带工资学习。现已毕业,分回吴堡气象站工作。从1980年底到现在我半脱离气象系统,编辑同志,我的工龄问题应该从何时算起呢?
吴堡气象站李晓莉
李晓莉同志:
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除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复员退伍军人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后,其插队劳动时间与军龄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外,其它概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另外,关于合同制工人考取中专以上学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的原则是:只要是用工单位同意支付经费,定向代培的,学习期间单位和个人又都缴纳了退休养老基金,其学习期间可计算工龄,除此之外,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能计算工龄。省总权益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