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南县矿产公司无视国家财政法规,在得知上级决定对该公司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承包之际,滥发奖金、财物,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洛南县矿产公司共有职工36名。年初,有关领导得知本公司要实行公开招标后,大发财物,为自己和职工捞一把。今年一季度共发各种奖金3.0829万元,人均856余元。在发奖金中,他们巧立名目,发了月奖,还发季奖、年奖。
与此同时,乱发实物与加班费,今年1季度这家公司发给职工的实物折款9297.42),人均258元。所发物品,吃穿用俱全,该公司还将春节期间14名人员值班按加班对待,发加班费674.05元,领得最多的达21天,领款105.21元,同时别出心裁地竟然把1984年至1988年的所谓“余假”也按加班处置,发加班费1798元。
更严重的是,这家公司在动用企业资金为职工发奖发物的同时,还突击花钱,冲减企业流动资金126680余元,为企业购置家俱等,影响了企业的生产。
这家公司突击发奖发物发钱的问题,引起了洛南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财经纪律,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向全县发出了“关于县矿产公司滥发奖金等问题的通报”,并提出了解决这家公司问题的意见,以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温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