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总工会在工作中突出维护职工利益职能,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对话,解决了一批职工长期反映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纠正了一些单位在改革中违犯政策的错误做法,保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据统计:1933年以来,西安市总工会共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4450余件(次),立案1110多件。经调解和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解决了860件(次)。西安光学测量仪器厂工人吴西绒、谢美侠,由于长期接触有害气体,使白血球大幅度下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西安市中心医院职业病科诊断,确诊为职业病患者,但该厂有关领导以某一会议已作出决定为由,医药费用不按工伤处理,吴、谢二人先后多次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市总工会通过深入厂内并与有关单位协商,终于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西安市汽车配件三厂工人秦恬,1984年因其父病重住院请假照料,厂方缺乏周密细致的调查,以旷工之名将秦恬除名。问题反映到市总工会后,施启文主席亲自到该厂调查,提出应对此事予以复议的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使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秦生贤 陈琪) 23